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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2 11:36:18 来源:- 阅读量:0

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鄂知办〔2015〕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4]71号)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本届中国专利金奖至多评出2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本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至多评出5项。
二、推荐程序
请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择优向省局做好项目推荐工作(名额不限),省局将根据中国专利奖推荐分配名额,经评审后推荐参评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只推荐本专业领域内的发明专利项目,每个项目需由2名院士联名推荐。
同专业领域的2名院士可共同推荐1项发明专利,1位院士仅限推荐1次。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自荐1项。
三、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重点申报专利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专利质量优秀的项目。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及形式
1.推荐函/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附件),应包含排序的推荐项目清单、各项目的推荐理由,材料确认表。无推荐理由或超出推荐名额的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资料1份(发送邮件或刻录成光盘,每个推荐项目包含:申报书、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材料)。
3.其他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二)要求
1.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5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2.《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
3.请各单位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推荐工作,此次推荐的项目同时列入湖北省优秀专利项目奖参评范围,省局不再另发通知组织项目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推荐函/推荐意见书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1月12日

        联 系 人: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余嵩  雷瑜
电    话:027-87168520
电子邮箱:yusong@hbipo.gov.cn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广八路8号(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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